2019年4月21日,中共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社会工作学院)本科生支部委员会于云南大学人类学博物馆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党课学习活动。
本次活动由支部组织委员刘一璐同志主持,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及部分发展对象、积极分子参加。此次学习活动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支部组织委员刘一璐引用“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来说明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从而引出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抓实基层支部”重要论述要求,以及中共中央正式制定颁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党支部建设管理的根本遵循。
其次,刘一璐同志向同志们介绍了党支部条例总则、组织设置以及组织工作的相关内容,其中她着重讲解了党支部的前三项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刘一璐同志也由此来说明本支部的总体工作路线是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并激励参与学习的全体同志要努力完成支部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就这一项基本任务的介绍,也增强了支部同志们对每月开展的学习活动的深刻认识,并纷纷表示通过支部的学习活动提高了自己思想觉悟。
(三)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胡梦云同志就党的组织生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本支部的组织生活活动形式多样,务求实效,使得同志们对组织生活有浓厚的兴趣。
最后,本科生党支部副书记王兴学同志做出总结:基层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人民群众认识了解党的窗口,是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的保证。他也提出希望在座的同志们能够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只有这样,我们党才会有力量,我们国家才会有力量。
本科生党支部供稿